发布时间:2026-05-18 14:20:21 来源: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以案释纪时间到~让我们请出审理室“老牛”——刘喆主任,和大家唠一唠上一期老沈的案例。
我们就先来聊一聊献爱心的事儿,献爱心本身是一件好事,但前提是啥?是你情我愿、发自本心。就像你路上遇见募捐,扫个码是自己乐意;网上看见山区孩子生活困难,寄过去一些生活物品也是心甘情愿。可要是有人站你背后盯着你捐,还暗示你“不捐没有好下场”,那还叫献爱心么,那叫“被爱心”。咱们上期的案例就是类似这样的情况。
老沈为感恩学校,在自己捐款的同时,让韩总也向其母校捐款,老沈为什么会提出这种要求?说白了,他打心眼里觉得自己是管理者,认为韩总在经营过程中有求于自己,所以让他替自己干点事儿理所应当。这种想法本质是老沈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将服务群众的义务当作管理群众的特权。他利用这种特权让韩总非自愿向其母校捐款,以满足自身回馈母校的愿望,属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六)项,“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此外,上期评论中有提到老沈的问题属于“向群众摊派费用”,向群众摊派费用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项的内容,这里面的摊派行为主要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法规和有关规定之外,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无偿地、非自愿地提供财物等,且要求捐赠的对象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要求的行为,但是本案例中是捐给老沈的母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受赠方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并且该学校与老沈自己的工作毫无关系,因此用“摊派”评价并不精准。
最后,咱再来说说老沈接受宴请的问题,看似寻常往来,但企业老板之所以愿意提供“免费的午餐”,无非是看中了老沈手中的权力,俗话说“吃人嘴软”,今天吃人家一顿饭,明天人家求你多关照,你是不是不好意思拒绝。所以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老沈接受韩总宴请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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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3年)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
(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感谢“老牛”主任的细致讲解,小编听明白了。
饭局虽好,小心被围猎;
捐款虽善,莫转嫁他人;
权力在手,更要心中有界、有戒。
下面公布上一期参与讨论留言名单,恭喜以下参与者获得独家设计的书签一枚~

请以上参与者于5月22日17:00前给小编留言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于5月23日至6月5日17:00前到区纪委监委门卫处领取书签一枚(盲盒形式随机四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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