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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青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1-04 09:07:28 来源: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总支原书记、原副主任张玉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1月左右,张玉杰违规收受区供销社控股企业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另案处理)向其赠送的礼金1万元。此外,张玉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张玉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王稳庄镇原四级主任科员刘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国庆节前,刘可收受大泊村村委会副主任刘某等人向其赠送的国窖1573白酒1箱。2017年中秋节前至2019年春节前,刘可利用其担任镇项目办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收受李某向其赠送的礼金共计29万元,并为李某承揽工程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此外,刘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刘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2021年8月,刘可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精武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于存刚、小卞庄村党支部原委员徐延博招商考察期间借机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等问题。2019年7月,时任小卞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存刚与徐延博等人赴吉林省招商考察期间,未向镇党委报告,前往长白山景区旅游;同年12月,于存刚、徐延博等人违规接受该村村民刘某宴请,相关费用3861元由刘某承担。于存刚、徐延博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0月,于存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徐延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

    上述典型案例中,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借道旅游等突出问题,表明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无视党中央、市委和区委三令五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摒弃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以自我革命、自我斗争精神持续发力、常抓不懈。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汲取深刻教训,主动对照检查,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效常治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事事率先垂范、时时以身作则、处处严于律己,以“头雁效应”导引作风持续向好。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增强法纪意识,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内在关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死灰复燃,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用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